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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造假的原因

日期:2016-03-24 14:58:46 来源:大学生学习网

  世界发达国家存在不少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引人注目的2002年安然公司财务丑闻事件后,仍不断曝出会计造假,电信巨头世界通信公司虚报利润,在 5 个季度中先后共虚报38亿美元利润,将亏损扭转为盈。我国会计造假的现象也层出不穷,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经由检察机关审查发现,该公司原董事氏在任职期间,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一、会计造假的原因

  1、上级下达的任务与企业经营状况实际相背离

  一些企业处于某些目的,如上市的目的,或由于薪酬与业绩相挂钩,而制定一些根本实现不了的目标,下属经理迫于这些高经营业绩的考核压力,“高指标”的重压下,只好造假来应付。

  2、处罚力度不够

  我国对会计信息造假的不法行为往往通过行政手段予以处罚,民事责任方面的规定较缺乏,从而没有对违规者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监管部门主要对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通过行政手段的形式进行打击惩治,而对财务直接负责任人却较少追究刑事方面的责任,惩罚中涉及的民事责任少之又小。另外,执法力度也不够,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程度不够,会计造假付出的代价是有限的,这里的代价可分为两种形式:违法的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前者即违法行为被发现后应受到的惩罚;后者指会计造假时所费的精力和心理承受的各种压力等,如工作机会、晋级升迁等。会计造假成本低导致一些财务人员甘愿以身试法。

  3、会计人员职业素质不高

  单位中一些财务人员素质较低,职业素质可分为职业技能素质和道德素质。首先是技能素质,一些会计人员从企业内部成长起来的,缺乏正规的教育和系统的财务知识,又缺乏后续的职业技能教育,能力仅仅局限于记账算账,不懂得会计还有参与管理等职能,缺乏加强内部信息沟通,利于企业内部控制,从而正确、及时反映企业会计信息,增强企业有效运营的能力。其次是道德素质,也有一些是由于会计人员出于内部、外部的原因,内部是会计人员本身出于利益的动机,利用职务之便,制造假账,粉饰财务报表等,侵吞公共财产;外部原因是上级给会计人员压力,授意其作假账,并以工作相威胁,再加上会计人员缺乏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也不高,没有会计人员尊严和荣誉感,不敢利用合法渠道和手段来与不正之风做斗争,维护自己会计人的尊严,相反纵容违规违纪行为,甚至主动为领导出谋划策,同流合污,从而损害其他人的利益。

  4、法律法规不完善

  法规不完善是我国监管的致命点。法律制度不完善体现在:没有法律条文对诚信问题做出具体的描述,降低了法律的可操作性,也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会计法》缺乏会计人员权利的明确规定,造成会计工作人员的职责、义务与权利不对称,使得会计人员行为时缺少独立性。

  5、外部措施监管不严

  政府监督力度不够,会计监督体系不健全,社会监督不严。政府具有比其他外部监督更好的审计队伍,政府应该利用其资源做好审计工作。作为社会监督责任核心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完全做到“客观、独立、公正”的审计,工作质量低,受自身利益驱动,少数注册会计师串通会计事务所,为客户出具虚假审计报告。

  二、会计造假的防范与治理

  1、防止源头上的造假

  会计记账的第一步,即原始凭证的编制,一些个人通过编造、涂改等非法的手段取得原始凭证,以少开多,或钻空子,将领导个人的消费合法化,作为费用记入形式上合法的票据中。会计信息从源头上失真,以后通过监督审查很难发现问题,给审计工作显然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因此,应从编制原始凭证即加强对会计经济业务活动的监督,防止源头造假。

  2、加大造假者的处罚力度

  目前会计造假层出不穷也是由于造假成本低,对会计造假虽己有相关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规定,但可行性差,缺乏具体的实施准则和司法解释,惩罚力度不够大,使得一些违法乱纪者甘愿为一己之利冒风险。所以必须细化处罚准则、责任主体和手段,充分发挥法律的权威性和威慑力加大对造假者的处罚力度,使造假成本远高于可能获得会计造假的防范与治理的非法收益,起到杀一儆百地警示作用,从而有效地防止财务造假,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加大会计造假成本和处罚力度,必然会有助于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在合理高效的激励下,加大对单位负责人员造假的处罚力度,降低其预期风险收益,减少其利用职务之便授意、威逼会计人员制作虚假的会计凭证、记录等现象发生。只要有违法行为,特别是知法犯法的行为者,不管其是会计人员还是单位负责人,都应对直接或间接行为人追究其法律责任。

  3、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

  对于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方式和手段是多样的,可以鼓励会计人员主动学习,现在网络提供了学习的平台,需要哪方面的培训和知识,很容易就可得到;也可以企业为财务人员举办一些培训活动,并以竞赛的形式,增强员工学习的积极性,使员工对会计又一个整体全面的认识,特别是及时使财务人员了解国家的一些新出台的政策,适应新形式下经济发展的需要;也可以使企业事业单位业务经济活动的会计处理更加规范化、程序化,提高财务人员互相监督的意识,对加强内部控制和促进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财务人员还要掌握税收知识。作为一个会计人员,了解基本的税收知识,一方面有利于准确计算、按期缴纳税款,充分享受优惠税收政策,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保障税基完整,防避侵蚀税基逃税漏税的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全面了解各类税务知识,防避不法分子以假乱真,危害本企业的利益。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必须使他们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培养会计人员公正、诚实守信光荣的观念,抵抗违法违规行为的胆量,不能屈服于个人利益或者公司的利益,而丧志了会计人的尊严及职业道德修养。我们每个会计人员要谨记朱铭基总理给国家会计学院题写的“不做假账”,要真正做到不做假账,不做假账是我们会计人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道德素质提高的对象不仅仅是财务人员,同时,也应该要求企业单位的负责人学习相关的会计知识,使他们也能清楚造假带来的危害及影响,企业的目标不仅仅是账面利润最大化,还包括社责任和利益相关者等,多方面都兼顾到,维护企业形象,增强社会对本企业的信心。政府部门还可以从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对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并且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在全社会培养诚实守信的氛围。将政治素质、作风素质、心理素质与业务素质联系起来,把道德教育同实际操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使会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加强经济立法工作

  制定适合的会计核算制度和审计管理会计制度。从制度层面减少会计造假现象。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经济立法工作,制定完善法律法规,合理规范会计人员的权利与义务,使其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兼顾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众所周知,会计基础工作作为会计工作的基石,基础工作如果做不好,不规范,不扎实,会计工作乃至整个经济活动工作将不再具有可信性,经济数据将失去意义。在各级国家审计机关增建会计检察处,用来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对会计造假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这一单位有社会监督、内部审计所无法比拟的优越处,是由于国家审计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其次可以节约重复审计的成本和增强成员业务能力。

  5、完善以注册会计师为核心的社会监督体系,加强外部检查和监督

  社会监督是保障会计信息质量的最后一关,因此,必须要建立一套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高效的外部审计监督机制。外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占据着核心的地位,通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并提供无保留审计意见的报告往往意味着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信息使用者往往对注册会计师比较依赖和信任,但在注册会计师队伍中还是不乏不顾自己的职业操守,与被审计单位勾结对会计信息出具虚假的审计意见,因此,必须严惩不能诚信履职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通报批评。通过加大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风险来防范会计信息造假。

  6、鼓励股东主动参与、监督公司,维护合法权益

  在我国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大多不重视行使股东权力参与公司管理,股东应该强化通过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有效运营而获利的意识。彻底改变小股东被动地去用“脚”投票,需要有关专家帮助其树立“股东”而非仅仅股民的观念,让他们意识到不因出资少而改变他们投资者的地位。当然这也受到从小股东角度出发的成本效益原则的限制,如果行力获得的报酬还不抵行为的成本,那么他们显然会选择不作为,而去做效益更大的事,这与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有关,过大过小都不利于公司治理、监督。

  三、结论

  当今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使会计发生了变革,企业财务人员的职能也由以前的记账、报账转变为现在财务预算并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且会计处理对象和会计处理方法也日益复杂多样,风险逐渐增大。职能的改变也对企业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会计人员客观、公正、诚信、敬业,扮演好管理和内部会计监督的角色。信用缺失、假账是信息使用者与信息提供者博弈的结果,而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因此,急于求成是不可取也是不可能达成的,需要采用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方法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受利益驱动,“假账”也逐渐发展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后果影响范围大且严重,需要全世界的人们共同努力。